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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出萝卜,何止带出泥?陈家岩也跟在贾一茜身后,作为赠品,去了县文工团,刘腊梅算是拖泥带水混成半个城里人,谁说寡妇门前是非多?陈家岩就在寡妇门前发达了,除过《水乡火种》之外,还其他几个剧,也出过名,算是陈的系列,任用陈,算是不居一格降人才,陈发达以后,并没有如人担心那样:做陈世美,不断有好心人提醒刘腊梅,刘摇摇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而陈反而和刘腊梅关系更加紧密,城里诱惑多,而陈家岩又是个死脑筋,底上一根筋:针插不进去,油泼不进去,陈和贾在县文工团站稳了脚跟,靠的是本事。

沈冬秋自从俘获了古铃,日子才往崭新里过,过出千般滋味,古淑华在很长时间,不能接纳他,她一个人离群索居,除了苗大伟经常象游狗一样去骚扰她,隔三差五,刘子凡会乘着夜色强盗式直接占用,这让沈冬秋感冒,真的有侵犯他母亲的感觉,他会耸耸鼻子,张歪嘴,把两只手交叉耍弄几下,“小娘养的!”他骂一句,吐口痰,“当白家人死完了!可还有个喘气的!”,如果硬要追根溯源,曹真善其罪当诛,至于刘子凡算是他的丈人,他反而恨不起来,倒是莫大伟,一个破队长,算是软杮子,可拧可捏。

“你是一只公狗吗?”这是一个午后,大小队干部散会时,在路上,沈冬秋截住莫大伟。

“沈主任,你这是啥意思?”苗大伟深知:沈冬秋不再是曾经的破落户,惹不起,因此满脸赔笑。

“我听说你最近有些狂,白家桥你去不少回吧?你要干吗?古淑华是我丈母娘,这块菜,你想叨?你不撒泡尿照照?就你也配?吃不着五谷,却还想着六味,不匹配,僭越了,我告诉你:识相的,趁早滚蛋!”原本糙人沈冬秋用手点点莫大伟。

莫大伟瑟瑟发抖,沈冬秋原先和他一样:隶属于土头木马系列,甚至还不如他,他至少成功找下个女人,虽属歪瓜裂枣系列,但终究是给莫家生下儿女的,遗传发生了变异,儿女们长得比他们都强,他开始嫌弃女人的不好看,皮糙肉厚,总想着和古淑华擦出火花,但这距离令他望而却步,象口要滴下的涎水,不自觉往下淌,两个寂寞为何不能跨越时空和界线,走到一起?沈冬秋这几年春风得意,让这小子变成狠角。莫大伟张张嘴,分辩却无语,沈冬秋冷风一样自走,他吐吐拉长的舌头,冲着沈的背影吐口唾沫:神码东西!这四字没出口。

忧伤的秋风,将一大捧发黄变枯的树叶从高空,摔到李精树脚边,一绺稀疏的完全白透长髯,在风中飘着,李精树砌底颓废了,他不再如智叟一样嘲笑李精妙,老家伙真的象愚公一样,这么多年固执坚持,硬生生替儿子辟出一爿新宅,小普的夭折,让他虚脱了,象被抽走灵魂的木偶,机械动着,他感到岁月太过无情,把命运的黄叶,摔打在他脚边,欲哭无泪,李建良夫妇身体如此糟糕,还能不能生出继承人,他持怀疑态度,就象走进雾霾里,浓得化解不开的雾气,除了把他包围,还直向他扑来,命运多舛,他命中注定要煎熬其中,他只是想不明白,更想骂人,尤其是看见我蹦蹦跳跳,从他面前闪过,他的眼睛就滴血,在心里骂:狗日的命真够硬的,他妈的脑浆子都出来了,却没有死!命运无情嘲哄了他。

我和李瑞芹就象一对,挎着篮头,走过他面前,他冷哼一声,“多大个鱼,放这么大泡!”

我挑衅在他面前,拿着镰刀左砍右砍。

“你要作甚?”李瑞芹不解,拉着我要走。

我看见李精树伸手去摸仰躺在地上拐棍,这是要给我一击,以泄心中无名之火,我那时竟冷哼,“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别唱了,公鸭嗓子,难听死了!”李瑞芹用手驱赶着,仿佛那不是歌,而是腥臭味在弥漫飞发。或许她没有明白我缜密心思所到之处,象深秋的苦霜,所过之处,所有植物象开水无情烫过,蔫了,怂了。

李精树象雷击一样,不仅抽搐而且翻白眼,我的破歌,象一枚利剑,直接刺穿李精树那颗苍老、有着智叟一样讥讽别人的嘴脸。

我的心象狂奔的烈马,一路腾云驾雾呼啸而过,快如闪电疾如风,我的心象一面旗帜,不仅高高飘扬,而且在风中猎猎作响:我想老家伙一定被我飞射出的一串流弹中伤,而且伤中要害,他不仅咬牙切齿,并且捶胸顿足,自此他用滴着鲜红血的眼睛看着我,我想他是把我从根上恨上了,我一个心智未开的小屁孩,这种睚眦之怨,会如黄土高坡上的风,从坡上刮过,其实这只是我一厢情愿,探寻他恨我的原因,在他死后一二十年里,我才释然:原来小普的死,才换来我的生,理由荒唐,却在他扭曲心里,盘根错节长成树,虽虬龙扎煞,样子极其丑陋,但毕竟是他心里一道风景,生命之树枯死,那棵树也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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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芹看不懂我的表情,这就对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我不象我的祖父:忠厚纯良!看破不说破,任由这样哪怕是亲生兄弟一样奸侫小人欺凌,不屑也无须,这不是在纵容别人吗?我不会如此:我是个恩怨分明且杀罚果断的人,可以三思,后必行之。“走吧!”她拉着我,就像拖东西一样把我拖走,地上长长的弯曲的拖痕,反映出两种心态:一个拖我疾走,另一个极不情愿。

秋天瓜果飘香,风清云淡,许多人喜欢这样的季节,不仅土地收获丰沛,而且人们不用藏着掖着,肆无忌惮品尝着丰收的果实,但李精树象狗一样蜷缩在小矮墙前面,迷丽的阳光晃晕他人,更晃瞎了他的眼睛,十米开外,他看得晕眩,这是怎么啦?他要寿终正寝?没到时候呀,他才七十有三,二小子的继承人还没有来呀?那时李子华正在来的路上,岁月正在抹平忧伤,但他心里极端恐惧,肖梅和李建良的身体日益糟糕,并踩着他的老路子,一路走来,难道他错了?不通过联姻,能够和肖家有那么一鳞半爪联系?他们都是哮喘的终身受害者,自身的痛和苦,让他受够了,随着秋的临界,他会很害怕,整个漫长的秋冬季,占据一年一半,他会咳嗽很厉害,叱咤之声不绝于耳,有时急促,有时平缓,急促时咳成球,象只刺猥,咳血家常便饭,习惯了,有时生不如死,宁愿世上挨,不愿土里埋,或许在老四那件事上,他确实错了,但上帝惩罚他一生,这还不够吗?老二就是一头犟驴,一生耿耿于怀此事,但他那时太过年轻,哪里懂得人心险恶、江湖狰狞?

小普去了不到一年,李子华出生了,他的到来,不仅填补空缺,更是改写了历史,至少是李建良的家族史,李子华小名叫居民,且留着毛头,一直到十二岁,那两条又细又黄的小辫子我是玩耍式揪过,被李精树用竹杖敲过脑袋,且不止一次,最严重一次,长出鸡蛋大小的疱,为此我母亲林兰香还和三老头大吵过,肖梅两口子去过我家慰问过,并带我去看过高孝虎,那家伙笑笑,说不用看,几天之后会消下去,这倒是真的,经验在深忆的深井里,汲取一点,就会惠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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