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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念英嘴巴张大,呆呆的望着周易的背影,转头看着秋生和文才:“他真是周大帅?”

“你不知道吗?我们还以为你知道呢。”

秋生疑惑道。

米念英万万没想到,和自己同行了一路的年轻男人居然是打的姐夫的军队节节败退的周大帅。

九叔道:“你姐夫不是说得了怪病吗?就和周易说,周易要是能治好他的病,就无条件投降。”

周易回了个军礼,赞赏道:“牧之,打的不错。”

张牧之谦虚道:“大帅,咱们的装备绝对碾压,随便换个人都不会比我打的差。”

周易笑了笑,拍了拍一个亲兵的肩膀:“大壮,两个月不见,真成大壮了。”

“大帅还记得我?”

郑大壮激动的浑身发抖。

他没想到,自己这种小人物,只是和周易见过一次面,说过几句话,大帅居然还记得自己。

霎时间,他心中升起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

“自然是记得,两个月前你来参军的时候瘦的跟竹竿似的,现在壮实的跟牛一样,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大壮了。跟着你们团长好好干。”

周易捏了捏他肩膀笑道。

他记忆力很好,但凡是见过面的,说过话的都不会忘记。

而他麾下,但凡是班及班以上的军官,他都记得每一张脸,每一个人的名字。

别看这个能力看起来没什么用,但在收买人心方面却能发挥很大的作用,特别是那些中下级军官,每一次被周易叫出名字,都会很激动,周易看得出,那种激动是发自内心的。

因为记得名字本就是一种尊重,周易和他们的地位差距很大,可周易却能记住他们的名字,这会让他们感觉到有被重视。

如果你想让别人跟随你,服从你,尊重你,感激你,愿意为你效劳,给他尊重是很有效的。

和周易相反的则是张宗昌,这厮有很多外号。

什么狗肉将军,诗人将军还有不知将军。

他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兵,甚至连多少姨太太都不知道。

张宗昌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他胡乱扩兵,这些人都需要养活,钱从哪里来,自然都转移到老百姓身上了。

他的队伍经常有各种流氓土匪加入,他也不管这些人怎么样,是个人他就要,只要愿意给他磕三个响头,就能成为他的兵,跟着他混。

手底下的高级军官跟他敬礼,他问人家是谁,人家回答‘我是您的旅长’。

一个旅长手底下五千人左右,绝对是有数的高级军官,可见这厮有多么糊涂。

郑大壮挺直了身体,昂着头,面带骄傲的接受其他亲兵的羡慕目光。

周易和张牧之一同进军营,九叔等人也一同跟着进去了。

“大帅,昨天攻打惠州城之后打扫战场,丢了几杆56式冲锋枪。”张牧之禀报道。

天知道,在第一次见到56式冲锋枪的时候他有多么惊讶,当今世上各国军队的主流步枪还是毛瑟1898这样的步枪,拉一下枪栓扣动扳机才能射出一颗子弹。

而56式半自动步枪只要你扣动扳机的速度够快,几秒钟就能把弹匣中十发子弹射出去,射击频率不说快十倍,起码快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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