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罗马与日耳曼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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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观众们充满不解的眼神中,双方缓缓撤回各自方向的铁门。
让娜上前来,牵住体表沁出一层细汗的“葡萄”的缰绳,好奇道:“那个亨利皇储很厉害?”
洛萨掀起面甲,透了口气:“呼——这家伙水准还不错,也不知喝了什么魔药,估摸着,战斗力起码相当于二十级的汉斯。”
如果是战场上全力出手,洛萨三两下就能将亨利皇储解决掉,单纯血肉之躯的强大,并不足以弥补凡人跟巫师间的差距。
这也是洛萨一向不愿将过多属性点分配在力量上的原因所在。
“也就是四分之一汉斯喽?”
让娜忍俊不禁道:“汉斯任劳任怨,还要被您拿来当做衡量尺度。”
“我们等下怎么对付他?”
洛萨结果般若递来的水壶,勐灌了一气,如今虽已是初秋,但全副武装在烈日下作战,依旧使他汗流浃背。
“稍微手下留情就好,虽然不怕,但少一个仇人,可比多一个强。还有就是别展现出太出格的力量,以保护我们的士兵的安全为上。”
“我明白了。”
无论是骑士竞技大赛,还是一般骑士间的决斗,规则之中往往都有一条“不得使用巫术”,这是哪怕不存在巫术的前世,都有的规矩。
至于如何判断决斗双方是否使用了巫术。
受限于这个世界里绝大多数世俗领主对于超凡力量的了解都十分有限,也没有比较靠谱的检测方式,所以多采用“常识性判断”。
即,你看起来像是使用巫术了,即便你没有使用,依旧是使用了。
或是,即便使用了巫术,但手段很隐蔽,自然也就不会有人说什么。
这也是洛萨没让芙琳吉拉和切利尼娜参与进这场决斗的原因。
洛萨看着自己麾下,围拢过来的士兵们。
他们一个个面露兴奋之色,七嘴八舌道:“大人,我们都看到了,您打得可真不赖,那个小王子全程都被您压制在下风。”
“大人你肯定是放水了吧,没关系,我们清楚的,谁让那个小王子有个厉害父亲呢。”
“接下来,是不是该轮到我们上场了吗?”
洛萨点头道:“没错,我们的对手,是亨利皇储麾下的步行骑士还有他们的侍从们。对手并不好对付,他们之中,甚至很多人都可能服食过魔药。
当然,我坚信,你们绝不会弱于他们。”
他语气微顿,又道:“但这场战斗不是为了我,我们仅是以‘雇佣兵’的身份,为帝国的巴塞丽莎作战,所以你们不必顾忌对我效忠的誓言而必须参加。”
“哈,大人,您不用说了,我们都知道您想要说些什么。”
披着熊皮斗篷的掌旗官露出愉快的笑容:“这可是相当于新罗马的君士坦丁堡,我记忆里那个叫提图斯·波罗的胖子前辈,天天吹嘘自己曾跟战友在罗马城一同杀死了十几个角斗士,称那是他这辈子最大的荣誉。”
“哈哈哈,咱们的敌人可不止十几个,咱们的战友也不止十几个。”
“大人,您总是能为我们带来胜利,我们相信这次也是一样。”
有人又迅速接道:“而且不仅是胜利。说实在的,大人,我们现在有土地,有庄园,但还缺一个温柔可爱的老婆,不怕您嘲笑,我想买个波斯女奴做老婆,听说她们既温柔又能干,就是贵了点。”
“帝国的巴塞丽莎出手可比您阔绰多了,合该我们鹰旗大队这次要发一笔财,回去之后,还不得羡慕死那些趾高气昂,总是自诩是您亲卫队的蠢货们。”
洛萨心头微怔,到底是自己想太多了。
他觉得不应让忠于自己的士兵们,为了女皇的赏金,而将性命丢在供人取乐的竞技场上。
可在他们看来,这既是斩获荣誉,使鹰旗大队之名响彻帝国的大好时机;也是获取女皇允诺的赏赐,相当于他们好几个月薪水的机会。
原本都是一群希伯伦老**的留任老兵们,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性命有过么金贵。
洛萨露出笑容来:“那就让我们上场吧。掌旗官,举起鹰旗。让这些自以为是的骑士们知晓,如果没有战马,都靠两条腿作战,他们只配给我们舔靴子。”
“没错,让那些日耳曼蛮子在鹰旗下颤抖吧!”
“呸,你个蠢货,大人还有咱们之中的一多半人,都是你口中的日耳曼蛮子。”
留任老兵们哄笑起来,他们迅速排成长方形的方阵,向尚未关闭的铁栅门走去。
...
“是鹰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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