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大雍律法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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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原文是说她吃了鹿肉,喝了酒,最后想走的时候,拿出手镯来戴,发现少一个,就在左右前后找了一番,没找到。)
邢夫人幸灾乐祸笑道:“这倒是成了无头公案了,要强说这丫头偷东西,似乎也过了,但是手镯却偏偏是她床上发现的,她说她想过一会,再找人帮她交上去,谁知道是不是被宋嫲嫲发现了,才编的瞎话?”
王熙凤与平儿互看一眼,这次她们不虚,场面偏向她们这里,哪怕不能给坠儿定个盗窃罪,定一个见财起意,应该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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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凤嘴角含笑的望向贾环,她在等贾环说句软话,就给他个台阶下,她也不想与贾环彻底翻脸。
王夫人接过邢夫人的话,淡淡的道:“大嫂,我听说环哥儿去亲自过问了这件事,还拦着袭人她们处罚坠儿,他恐怕不认为坠儿有什么错。”
贾环愣了一下,转头望向王夫人道:“太太,坠儿有错?我这倒是没看出来!”
王夫人冷冷的道:“偷东西的下流货色,难道还不错吗?”
贾母道:“谁看见,她从平儿姑娘身上偷了手镯?”
贾母此时望向平儿,平儿走出来躬身道:“回老太太,姑娘们拉我一起饮酒吃肉,我当时脱了手镯,跟她们一起喝了几杯,后来想再拿出来带,发现少了一个,许是我自己不留神,弄掉了手镯。”
王夫人道:“哼,哪怕是她捡了手镯,拒不归还,那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贾环道:“禀报太太,区别可就大了,大雍律法规定:盗窃官府财货或累犯的情况,处罚更为严苛,可能包括杖刑、流放甚至死刑等。
拾到财物不归还,罪名要轻很多,捡到是官物的,将按坐赃论处,最高可判处杖一百的刑罚;如果拾得的是私人之物,则减二等论处,同样可能面临杖刑等处罚。”
王夫人道:“那就按照官府的律法来判她,坐赃罪。”
贾环微笑道:“大雍律法还有规定,捡到财务物,在大雍朝法律中,对于不归还拾得物的人,有明确的惩罚规定。根据《大雍律例》,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需要在五日内将物品送交官府。如果拾得人超过五日不送官,视为坐赃罪,被视为贪污行为,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如果拾得的是私人物品,处罚会相对轻一些,但拾得者仍需承担法律责任,物品的一半会给失主,另一半会被官府没收。”
五日?
捡到东西,超过五日不还才是犯罪,这样说来,坠儿现在不算犯罪?
王夫人呆了?
黛玉,迎春、惜春、鸳鸯都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微笑。
一个深闺妇人,想跟读书人说道理,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
王夫人脸色发黑,暗恨为何要站出来,这事本来是王熙凤的事,自己何苦丢这个脸。
坠儿虽然没被定罪,也不能留在怡红院了,贾母把她安排去大观园花圃,去帮收拾花。
鸳鸯示意坠儿退下去。
坠儿给贾母磕了一个头,又去给平儿姑娘磕了一个头。
坠儿最后来到贾环面前,重重磕了一个头,额头碰到地板的声音,整个屋里的人都听得到。
坠儿抬起头来,额头都肿了起来,望着贾环眼中满是感激,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浑然不觉得额头疼痛。
(这不是在下瞎编的,大清律法的确是这样规定的,捡的东西五日不归还,才是故意侵占他人财物,红楼梦骨子里是说清朝的事,借用一下大清律法。
现代法律,就更宽松了,捡到东西不归还,构成不当得利。权利人有权要求拾得人归还遗失物。如果捡到财物的人拒不归还,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于物主知道你捡了他的东西,物主找你要,你不归还,才算是不当得利,他这时候可以告你了。)
(原着中,坠儿被晴雯与麝月把她赶走。
坠儿母亲来领坠儿走,还想跟她们讲理,麝月道:“那嫂子,这里是你叫喊讲礼的地方吗,别说你,就是赖奶奶林大娘也不敢。”意思就算赖嬷嬷与林之孝家的都不敢在怡红院撒野,你是什么身份。
坠儿母亲要带坠儿走。
宋妈妈骂她们不懂规矩:你女儿在这屋里一场,临去时,也给姑娘们磕个头。怎么能说走就走?
就如同皇帝叫你去死,做臣子的还要跟她们谢恩一样。
坠儿听了,不敢反抗,回来给她们磕了两个头,又找秋纹等大丫头都磕头。
最后坠儿母亲唉声叹气,口不敢言,带着坠儿抱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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